国家发展研究院(院派)“博士研究生出国研究-联合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5-12-24 05:39    来源:威尼斯商人在线观看免费

       为给在校博士研究生开拓学术视野,创造更多的国际学术交流机会,促进学术研究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国家发展研究院通过龙湖地产、泰隆银行等企业捐赠设立“博士研究生出国研究-联合培养”奖学金项目,资助博士研究生到本学科领域国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访问研究,该项目经费由研究生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 、资助计划:

拟资助一定数量的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赴专业领域国外一流大学及科研机构进行研究,时间为6-9个月。 资助标准:按所在城市由1000美元/月到1700美元/月。资助内容包含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标准和范围等在确定资助时决定。

二 、申请条件

国发院注册在读的已通过资格考试的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生)。一般不接受毕业生申请。 一般比照当年学校公派项目申请条件,且在读期间未获得国家公派留学项目资助。 具有一定外语能力,英语成绩标准线:托福:90,GRE:1300或310,雅思:6.5。 出国研究-联合培养期间的中英文研究计划须得到导师和国外导师认可,鼓励并优先考虑双方导师具有合作研究课题或紧密科研合作的情况。 国外学校同意接收,并减免学费。 三年级以上的同学,申请时应提供第三学年论文。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校级以上奖励的学生及学生干部等。

三 、申请-选拔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并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详细的研究计划(中英文)

         内容包括:研究内容,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后续工作介绍等。

       (2) 研究计划须由国内和国外双方培养导师填写意见并签名。

       (3)国外导师简历。

       (4)国外学校的无条件邀请函及免(减免)学费的证明。(如需收取学费,则另需提供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的证明)。

         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留学的起止时间,导师、受邀人在国外要从事的课题研究,费用情况等。以及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注册费等。

       (5)填写《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出国研究-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

       (6)外语水平证明的复印件

     2. 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后,决定资助学生名单。

 

四 、出国后联合培养管理及要求

     1. 同年出国交流的同学(含公派、院派)组成一个生活小组,安排专门同学负责,定期沟通。

     2. 回国时后需要向学院提交一篇英文工作论文和留学总结报告。

      内容包括:双方导师对其研究内容的评估意见;回国后,应尽快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并将总结交予相关老师。总结内容应能全方位反映在外研究学习研究经历和生活体验,以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3. 没有特殊请况,学习期满学生需按时回国,不得延期。

    4. 有意提前回国的同学,需同导师商议后,经国发院同意,方可提前回国。

 

五、本办法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由研究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和解释。

附件: 国家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出国研究-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表

国家发展研究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年12月